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如何定义和划分?
准入类职业资格是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的,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职业资格,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这些职业资格一般需要经过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许可认证,持有相应的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指针对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的职业,采用考试、评审等方式进行评价,通过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等级划分较为灵活,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别之间有一定的重叠,但相互之间没有直接的等级对应关系。
具体来说,准入类职业资格主要包括律师、医师、教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性强、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资格。这些职业资格一般需要经过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许可认证,持有相应的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例如,律师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才能从事律师工作。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主要包括会计师、审计师、建筑师、评估师等专业性强、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资格。这些职业资格一般是通过考试、评审等方式进行评价,通过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例如,会计师需要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会计师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师工作。
在具体划分上,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等级划分也不尽相同。准入类职业资格的等级划分较为严格,一般情况下,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别之间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例如,初级律师对应于中级律师,初级教师对应于中级教师等。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等级划分相对较为灵活,不同职业资格之间的等级对应关系不是很明确。例如,会计师、审计师、建筑师、评估师等职业资格之间没有直接的等级对应关系。
总的来说,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都是重要的职业资格类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准入类职业资格一般需要经过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许可认证,持有相应的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般是通过考试、评审等方式进行评价,通过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不同职业资格之间的等级划分相对较为灵活,但相互之间没有直接的等级对应关系。
1、证书定义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指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的职业建立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制度。
准入类职业资格是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职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
所谓准入类职业资格,是指按照相关要求,个人拿到证书,才能进入相关行业的工作岗位。也就是说,此类工作必须要持证上岗,企业也不得招募无证人员。
二、等级划分
水平评价类: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一次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准入类:没有明确的等级划分,只是各项证书之间有所区别。
准入类证书是哪八大类?
准入类资格证书有税务师、初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初级审计师、中级审计师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
第一:教师资格证书;
第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四:注册建筑师证书;
第五: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
第六: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第七:造价工程师证书;
准入类证书包括职业技能类、语言类、计算机类、经济金融类、法律类、教育培训类、医学卫生类以及其他类证书。
这些准入类证书都有不同的考试内容和标准,可以帮助人们获得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个人职业水平和竞争力。
此外,准入类证书的发放和认可还对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和监管产生重大影响,可以推动行业和企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因此,准入类证书的发放和管理也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