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中小学教育培训学校,法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开办辅导培训班要求具备法人条件即可。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一、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能够提供经费来源。这是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其得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法人应有自己的场所。《民法通则》规定自己的场所是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是为了交易安全和便于国家主管机关监督。
四、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中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再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
扩展资料:
培训班的营业执照范围是什么?
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1、语言培训;
2、劳务派遣服务;
3、人事代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4、职业中介服务;
5、人才推荐及招聘;
6、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
7、人才培训、职业信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8、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9、企业形象策划服务;
10、教育咨询服务;
11、文化艺术咨询服务;
12、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
13、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可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里可以包括教育培训的。扩展资料各类各层级的咨询活动久已有之,但鲜见系统讨论或作为一门科学进行系统研究。而当前各类教育组织所面对的管理、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对于教育从业者特别是校长等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专业、科学的系统咨询需求越来越强。而由于教育组织特有的组织特质导致无法完全借鉴企业咨询的方法解决问题,因此针对教育咨询系统论甚而教育咨询学的研究变成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