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港口集团组建方案?
2017年8月底成立湖北港口集团,做大做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
2008年,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打破行政区划组建武汉新港,目的就是要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合理推进武汉新港发展。随着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深入推进,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省发改委指出,当前我省港口面临着规模小而散、集约化程度低,区域分割、功能布局不合理,经营分散、恶性竞争严重等体制机制上的突出问题,整合港口资源迫在眉睫。
按照“全线整合、分步实施”的原则,我省将率先完成鄂东南五市(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咸宁)港口的整合,随后,根据全省港口发展需要,适时展开更大范围的港口整合。
根据目前的整合思路,拟纳入整合的港口资源包括:省级港航资产、武汉港务集团、武汉新港投资公司及鄂东南五市的港航集团国有资产。省发改委介绍,考虑到港口企业经营主体复杂、区域分布广泛等实际情况,先期将整合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港口,此后,再由新的平台公司逐步推进对其他性质港口进行整合。
此次港口整合将采取“股权整合+业务重整”的方式。先通过股权整合设立湖北港口集团,委托武汉市管理,然后按照港航业务板块整合全部业务。湖北港口集团定位为最高层资产运营和管理型公司,负责鄂东南五市长江沿线港口资源的战略整合、资本运营和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建设等,下设投资开发公司、港口运营公司和航运物流公司,各业务板块各司其职。
湖北能源属于国企还是央企?
属于国企,也是央企三峡集团旗下二级单位。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由原湖北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和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合并组建而成,为国有独资企业。2007年,通过引入长江电力战略投资,实现股权多元化。2008年,实行股份制改造,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实现整体上市(股票代码:000883)。2015年年底,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三峡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湖北省国资委控股管理的省属国有企业,转变为三峡集团控股的二级子公司。
属于省属国企。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由原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成,注册资本人民币48亿元,三家股东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0.96%、41.69%和7.35%,经营范围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和管理,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其它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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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持有人?
是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主要投资成员有10个,投资排名前三位的是: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2%,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52%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99%。
湖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
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