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代表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
企业法人代表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得少于30学时。
根据《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其中第一条是这样规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安全员培训有多少课时?
根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3、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5、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6、新工人的公司、项目体、班组建筑三级安全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和20学时。
培训学校法人和校长的区别?
法人和校长完全是两回事,法人是注册时的确定的,一般都是出资人或者是主要出资人,而校长则是负责学校正常运营的管理人,校长完全可以不用任何投资,只要是具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的人才,都可以被聘任为校长,说白了,校长就是高级打工者,如果经历一段时间以后感觉不合格,随时可以按照聘任合同的规定解聘换人。
培训学校的法人和校长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是两者的概念不同。
培训学校法人是指培训学校这个法律所认可的组织。而培训学校校长是指学校负责日常管理的人的职务。
二是两者的关系不同。
两者属于雇佣关系,通常校长是法人所聘用的人员。
培训学校的法人是学校的出资人,对培训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校长则是主持日常工作的人,二者之间应该是聘用关系。校长对培训学校的法人负责。法人是培训学校的真正领导人。培训学校的法人是在教育的主管部门备案的,是真正的负责人而校长则是主持工作的人。
法人和校长的区别是有明显的差别的
法人是学校组织领导机构中的一种角色,是法律身份;而校长是学校教师中的领导,他主要负责学校中的教育教学工作
此外,法人负责学校中的管理,而校长负责学校事务的办理和组织
同时,校长是法人的下属,需要听从并执行法人的管理决策
1、责任不同。
2、培训学校法人是,学校的承办人也是出资者,对学校负有法律责任。
3、培训学校校长是教学上的全面负责人,负责学校整体教学管理,教学安排和各项教学计划的落实。
培训学校法人和校长哪个权力大?
法人相当于董事长,校长相当于总经理,所以应该是法人权力大于校长。当然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校长应该享有较大的自***,这是校长业务管理的范畴,也是培训学校提升水平和保障质量的必然要求。学校法人主要把握办学大方向和学校投资等方面的事情,只有这样各司其职,才能良性发展。
肯定是培训学校法人权力大。因为法人是出资者、学校财产的实际拥有者。 法人决定学校的规模、发展方向、以及学校的财物分配方案等。而校长是法人聘请的实施者。校长根据法人的思路、结合国家的有关培训的法律法规,组织教师实施培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