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是怎样一个机构,他们是怎么赚钱的?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其盈利的模式都是通过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来收取服务及其相应的费用。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一中央银行。
二商业银行。
三农村信用社。四中外合资银行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其盈利的模式都是通过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来收取服务及相应的费用的;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货币当局,又称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又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合作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中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侨资、中外合资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机构等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业务分支机构及驻华代表处。
利息费用是什么?如何计算?是财务费用吗?具体全面一点?
简单说,就是这笔钱的利息作为费用来计,计入“财务费用”会计科目中。
利息费用: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③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④企业向除股东或者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者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规定比例(债资比)和规定限额(利率限额)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提示】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